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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管會提醒微型電動二輪車之車主,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及領用牌照後,始得上路行駛,以免因未投保及領牌而受罰,公路監理機管最高可罰3600元。
金管會指出,2022年11月30日起,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將微電車納管及納保,微電車應投並登記、領用、懸掛牌照後,始得行駛道路。至於2022年11月30日前已使用之微電車,則應於2年過渡期內完成投保及領牌。
金管會提醒尚未投保及領牌之車主,過渡期間將於今年11月29日到期,請儘速投保及領牌,以獲得保險保障及避免受罰,逾期未領用牌照行駛者,公路監理機關將處1,200元以上3,600元以下罰鍰,並禁止其行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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